下辈子还要做小偷
我做小偷已经17年,人送外号“兰花指”,那是因为我长了一双女人一样修长而艺术的素指。我骄傲,我用这样完美的手从事着小偷这一龌龊的勾当。
我的死党有两人,老贼和老枪。一个阴阴的,一个阳阳的。他们都很崇拜我,因为我的偷技比他们高明,诱骗上床的女人也比他们优秀。
无论职业分不分贵贱,无论小偷算不算一种职业,我无悔,我做顺手拈来、挥金如土的小偷已经17年。钱这个东西如果不是老牛一样背朝苍天,面向黄土辛苦赚来的,那就是一摊粪土。
我视金钱如粪土,这样的人算不算很有个性
我不喜欢做善事,因为做那种事情总会让我有一种自以为自己是个好人的很高尚的感觉,我讨厌这种感觉,只因为做好人太累。所以我顺手拈来的钱可以随意地挥霍在无数庸俗得只是想诈骗我钱财的女人身上,却不肯给予向我企求的任何一位步履阑珊的老人半分钱。人如果没有能力养活自己,活着只能是一种累赘,所以我支持穷人与老人自杀。
我罪恶,不可否认。
那是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的夜晚,我们哥仨偷偷潜入了一个在外人看来比较可怜的女人的家中。我首先摸索到灯的开关,极其从容地打开。虽然我应该属于黑暗,但是我喜欢在光明中作案,我常常想我罪恶的灵魂习惯在光明的洗礼中麻木。室内干净而贫穷,除了一盆简单葱绿的文竹以外,一切冷冷的缺乏生机与活力。
我点燃一根烟,我喜欢在践踏他人房间的时候抽烟,也许那是一种变态的享受。我们三人分头行动却一无所获,这是一个太过于拮据的家庭。我懊恼地嘬了一口烟,走进卧室。没有结婚照,干净而洁白的墙壁中央挂者一幅不算太大的女人的照片,简单而质朴的女人的嘴角挂者一丝微笑,我突然想这种微笑是属于阳光的,尤其是在灯光的照耀下。
我厌倦地穿着脏兮兮的皮鞋踏上床恶狠狠地摘下照片扣着扔到地面上,我讨厌那种属于阳光的味道,不装能死的人。也许有一种快乐是在毁灭与破坏中寄生,我在搜寻不到一分钱的悲惨的状况下,把所有揶藏在柜子里的衣物与被褥全部掏出,扔在地板上踩了两脚。
“穷得要死!”老贼在另一间屋子非常不满意地嚷了一句。
“谁踩的这个破点”貌似忠厚的老枪也开始抱怨。
一万块!我刚想喊撤,突然发现一个厚厚的信封从一双破袜子中滑落,我看到封皮上赫然写着几个诱人的大字,不由一阵狂喜。
“风紧,扯呼!”老贼突然嚷了一声,我迅速把钱抽出把信封扔掉,刚想撤身,可为时晚已,我听到一个女人开门进来惊恐地发出刺耳的喊声:“啊!谁”
我听到了老贼和老枪跳到窗外的声音。这两个小子头一次行动比我灵敏。我想如果女人进到卧室发现了我一定会挨上一刀,这个倒霉的女人!
把女人比做水的男人大多比较愚蠢。我比一般的男人聪明而优秀,所以我一向认为女人是比较拙笨的,尤其是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人。她们只想在封闭的狭小的天地中圈住老公和孩子,殊不知她们的老公和孩子最厌倦的就是女人痴缠的牵挂。我不喜欢让女人变得更加拙笨,所以,我可以替换无数的情人,却不肯把自己固定在一个妻子身边。
那个愚蠢的女人首先进到另一个房间,这是个好机会,也是那个女人比较幸运的地方。我蹑手蹑脚地以最显著的速度逃出来。门极其虚张声势地敞开着,拙笨的女人大概奢望几个热心的邻居来帮助与怜悯她。可是过于冷漠与自私的人是不喜欢趟这样的混水的,尤其在这座年轻人比较集中的楼内。窗台上那盆葱绿的文竹依然冷冷清清的葱绿着,我居然有些留恋它的葱绿。
我考虑着应该从窗户跳出去,象我这样的偷级大腕是不屑于走正门的。可是来不及了,那个蠢笨的女人在“啊啊啊”的尖叫声中居然又逡巡出来。我的手摸到了裤兜里的刀。我喜欢钱财,但不喜欢血腥,但是我不喜欢他人逼迫我,当然在警察局例外。
女人看到我的刹那,我猛然转身,我转身的姿势比较潇洒,我的情人“菊”说她最爱我回身时从容的笑容。我看到女人那双简单、幼稚而拙笨的眼睛,我握住刀的同时对着她微笑。
“我家进小偷了!”无助而慌乱的女人的眼泪唰的一下子拥出来,似乎看到了久违的亲人。我知道她把我当作了一个善良的人,“菊”曾经无数次的说过,我面善。
我握住刀的手稍稍放松了一下,我感觉我的手心居然有虚汗。
“我听到你的尖叫声所以进来看看,没有丢什么东西吧”我尽量让自己的笑容象羊一样。
“丢了一万元。”女人的眼泪象黄河一样喷涌而出。我开始厌倦她,永远没有“菊”洒脱,不就是一万元吗,丢了再挣么!很墨迹的女人。我要找个很光明的理由离开。
“我进来的时候看到了小偷的背影,他们刚从窗户跳出去……”
“钱是身外之物,人没有事情就好。”安慰别人的人都喜欢这样说话,所以我也理所当然地这样安慰。
“那是我刚向朋友借的钱啊,我女儿先天性心脏有问题,现在住院呢,明天不做手术会死掉的……她爸爸跟一个小姐跑了,从来不管孩子,我上哪里弄那么多钱……”女人喋喋不休地向我这个陌生人诉说着,我想给她一刀堵上她的嘴。我不喜欢有恻隐之心。
女人不顾我的恼怒依然墨墨迹迹地哭,更过分的的是,她拉住我的胳膊神经质似的依恋着我。
“行了,不就是一万元,别墨迹了,没给你一刀就够幸运的了,我去屋里面看看。”女人凄楚的眼睛有些惊愕地看着我。
我甩开她的手走进里屋,假假地巡视了一番,从兜中的一万元钞票中抽出三张放在上衣兜里,然后又从容地走出,极其平静地说:“被子给翻乱了。”
“不但翻乱了,还踩了好几脚,该死的贼,钱偷了就偷了,干吗要这样祸祸。”
“谁让你把钱藏得那样隐蔽!”我恶狠狠地打断她,“别说那么多没用的,明天你女儿做手术,我这有9700百元钱,是厂子用来买笔记本电脑的钱,你先拿去用。”
我用优雅无比的姿态把钱拿出递给这个愚蠢的女人,“菊”曾经说过我大方得有些让人难以接受。“菊”是个比较妖娆的女人,她懂得怎样崇拜我。我突然开始想念“菊”,想搂着“菊”丰盈的身子睡一觉。
“谢谢!”女人握着钱的手居然有些颤抖,我看到她在眼泪中笑了,和照片上的笑容一样很阳光的味道,我稍许地楞了一楞,有那么一刻,我竟然也感觉到自己是属于阳光的,但仅仅是一刻而已。
“哦,对了,我还没有报警……”女人走向电话。
“我家中的孩子在等我,先回去了。”蠢笨的女人才想起报警!警察都是酒囊饭袋的败类,报警有用么我做小偷已经17年!我抽身准备离开。
“谢谢,对了,您贵姓”
“叫我无经理好了,问那么多废话,钱不用你还,你二楼住的是我朋友……”
我一边顺嘴胡说,一边匆匆而堂皇地走出门,倒霉的行动,总算还留下了三百。
“谢谢您,谢谢您,我一定想办法还您。”
我又想起女人阳光般的笑容,但是我没有回头,在阳光中呆久了,我的偷技会钝化。
我打车去找“菊”,并请老贼和老枪吃的饭,花了三百元。只是我没有讲中间的细节,只说他们不够意思,扔下我就跑。两人讪讪的,也没有说出所以然。
不知道为什么,夜晚我搂着“菊”睡觉的时候,梦到了那个女人的笑容。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一个月后,我进了局子里。出卖我的源头应该是老贼和“菊”。他俩背着我在宾馆上床的时候,被警察抓住。为了减轻罪行,一受惊吓供出了老枪。老枪说,朋友么,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顺路供出了我。
审讯我的屋子黑得有些让我压抑,比较适合我作案。坐在最前方的警察是三个黑黑的小伙子,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对我充满了好奇与蔑视,不过无所谓,我做小偷已经17年,最不在意的就是人的眼睛。他们对我严刑烤打的结果没有取得比较好的成效,最后我和他们协商,只要顿顿给我做美味佳肴,我可以每顿给大家讲一个大案子。
这绝对是一个比较刺激的游戏,他们认为这样“玩我”会令他们比较开心,我认为我在警察局能获得贵宾的待遇,确实很享受,于是我们就这样成交了一场各得所需的交易。
饭吃到第10天的时候,我的案子已经讲到第七年。我讲得绘声绘色,那些毛头小伙子听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那个蠢蠢的女人推门走了进来。小伙子立刻装得比较严肃公正而廉洁的样子问女人:“那天你看到的逃跑的小偷的背影有没有一个象他的”
女人看到了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她惊愕地张了张嘴,我象她抛了一个极其女人的媚眼,示意她不要乱说话,不能给我如此光辉、轰轰烈烈的小偷生涯增添半分污点。
愚蠢的女人还算识趣,她在警察的庄严中楞了良久,然后结结巴巴地很羞涩地说:“我家的那一万元钱在孩子的袜子里找到了,没有丢,对……不起。”
“神经,没丢钱报什么警!你回去吧。”三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冷着脸呵斥着可怜的女人。我不知道他们对待局长夫人是不是也敢这样猖狂。
女人临走的时候偷偷走到我面前,冲着我很阳光地笑了笑,只是笑得有些惨淡。
“我女儿医治无效死掉了。谢谢你!你是个好人。我少给你说一件案子是否可以减些刑”我看到女人的鬓角有一道很深很沧桑的皱纹,我的心中颤了一颤。这他妈的就是人生。
“减什么刑!我做小偷已经17年!”我冷冷地刺激着这个可怜的会阳光般微笑的女人。
“那你放出来后去找我,我请你吃饭!”愚蠢的女人墨迹得过分幼稚。
“下辈子我还做小偷,希望偷的第一家就是你家啊。”我用平时泡女人惯用的潇洒与纯正的堂音挑逗着可怜的女人。
“好,我叫芳子,下辈子我不改名!”女人走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一束刺眼的光射进黑暗的屋子,我看到她阳光般的微笑洋溢在阳光中。
在阳光灿烂得令我无力隐遁的某一天,我从监狱中放出来。
“菊”又回到我身边,她说她爱我,只是因为无法承受我的冷漠才跟了老贼来刺激我。我搂着她的时候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只是每次和她在一起我总会想起芳子很阳光般的笑容。
老贼依然是我的哥们,他说哥们比女人重要。
老枪特意从深圳回来,他说还是我们哥几个在一起闯天涯的日子最开心。
我没有去找那个叫芳子的女人,今生已以,我知道物已类聚,她这辈子不在我这一类。
下辈子我还要做小偷,要偷的第一家就是那个叫芳子的女人。